中西武俠小說之比較
作者:侯健
中國的武俠,通常英譯為Knighterrant,究出何人之手,一時無從考證。但自劉若愚先生以TheChineseKeightErrantry名其書,並且在封面上加了個「俠」字,而其後為文評介者,似乎沒有人對這種譯法,提出過異議,則顯然這種說法,應屬約定俗成,為一般接受了的。但究其實際,這種譯法,有相當的誤解在。東西兩方的俠,其實互不相干,甚至南轅北轍。縱使我們從寬解釋,恐怕也只有羅賓漢一類的綠林豪客,差有相似之處。不過,在中國作品中,綠林豪客,僅為武俠的一型,殊非全體。本文雖要比較中西的「武俠」小說。也旨在釐清或提出譯名的問題。
首先是我國方面,筆者曾有兩篇文字,討論中國的武俠小說,本來不當再多辭費,但為說明上的方便,卻又非簡述一下不可。據筆者愚見,最早使用俠字的,可能是韓非的「儒以文亂法,俠以武犯禁」。孔子的北方、南方之強雖然都有俠氣,卻不曾使用這個字。我曾經指陳,韓非的「武」,未必便指武藝,而是動不動便要「動武」或「動粗」。史記游俠列傳中的朱家、郭解,從肯定方面說,是能「急人之急」,以否定的眼光來看,可就都是武斷鄉曲、魚肉鄰里、坐地分職的巨猾大豪,其「以武犯禁」是必然的,但未必有甚麼武功。倒是刺客列傳裡的人物,大約多少都有些本領。惟大體而言,其本領都是頗為低微的。而其為人,則多半愚蠢而不仁,只顧小節,罔識大義。列國刺客中,惟一讓人略存敬意的是鈕魔。他要暗殺趙盾,卻為後者的忠盡所動,觸槐自殺。但刺客列傳似乎並沒有提到他。其餘除曹沫是為國為民者外,專諸刺姬僚是以暴易暴、聶政刺俠累殺了賢相、豫讓自作多情,甚麼國士、常士,其愚只有筆者的老祖宗侯嬴可比。這位夷門抱關者,嗅了人家幾頓殘炙冷羹,就以為大官跟他這小民是朋友了。「望風刎頸送子,七十老翁何所求!」可憐而又可笑。荊軻大言炎炎,近身肉搏,居然殺不了嬴政,那本領也就平常得緊了。而他們竟無一人能全身而退的。搭進了最後的本錢,還有甚麼值得說的?
游俠的「游」字,與劉若愚先生引證各家的俠的本源之說,頗有相通之處。學者們或認為俠出於戰國時社會游離分子的士,或認為出於墨家的「鉅子」。兩種說法並不矛盾:戰國之際,游士眾多,人人都自覺文可安邦,武能定國,而能得地自試的畢竟少之又少,自然成了不滿現狀的人物,興風作浪,好勇鬥狠,是其本色。鄙處稱這種游手好閑的流氓、地痞為「游子」,恰符這個意義。至於墨家,顯為幫派的濫觴,盡可以像水滸傳裡的英雄,打著替天行道的旗幟,卻要橫行四方,動輒殺人,而且以嗅人肉示豪邁的。「文學上處理「俠」的,似乎是以唐代為主,包括詩與短篇小說,而以小說為晚出。這類小說,有軼事,也有完整的故事,多半都蒐集在太平廣記裡;而分為「豪俠」、「驍勇」等門。值得注意的是,這裡面的人物,除了具武功外,多通劍術,能以飛劍取人首級,而且能飛行絕跡,千里戶庭。唐以後又見沈寂,要等到明代的三言、兩拍,才再度出現,而且武技與劍術,各有代表性的作品,但這些仍屬短篇,長篇的如水滸傳,並不以俠為名——它標榜的是英雄豪傑,不但臂力高於武技,而且在曾頭市以後,近身肉搏為戰陣取代,違背了武俠小說的步戰特徵。戰陣要求團隊精神,個人的武功的重要性,相對減低,而武俠在這方面,是具有十分濃重的個人色彩的。另外,水滸傳的英雄頗不免濫殺無辜,應不為武俠所取。而那本書顯然受了宋後理學的影響,開始以淫為大戒。這一點表現上同於後來的武俠小說,實際上則大有出入:魯智深、武松、李逵,幾乎視女人為蛇蠍,而王矮虎、周通輩頗食女色的,卻並未受到太大懲罰,過猶不及,都與武俠小說裡的表現相異。
能承先啟後,易短篇為長篇,而使武俠小說百家雜陳,並且為二十世紀的發展奠基的,是清末的作品。這時的武俠小說,明顯地分成兩條道路,一條是後來又稱做技擊小說,而以人力所及,符合常情常理的武功為宗,其中卻又頗多政治意義,以既有的秩序制度(the establishment)為正,以反之者為逆。這一類最早的一部,大約是永慶昇平傳,講述瘦馬(玉龍)和胖馬(成龍)如何剿滅了天地會,亦即反清復明的勢力。其後是互有關連的彭公案、施公案,和民初繼續出書的三俠劍。另外,三俠五義也有小五義和續小五義為其續集。民初的俠義英雄傳,標榜真人真事;江湖奇俠傳增加了特殊的地方色彩。另一條是劍俠,包括七劍十三俠、劍俠奇中奇等,開始了口吐白光乃至武當山學道一類的故事。濟公傳其實也是武俠小說,不過加了個搗亂的和尚,和不少超自然的現象而已。但因此便非武俠正宗,或者說第一條道路的作品。
民國以後,最初以技擊為武俠小說的主流,而且強調了英雄出少年,所以又增加了哀感頑豔的言情部分。然後有了兩位怪傑,還珠樓主和金庸。還珠的蜀山劍俠傳,以技擊開始,很快便成了劍俠,而場面廣闊、人物眾多、法寶層出、常識饒足,蔚為奇觀。但它除了尊正統、戒淫貪、不許濫殺無辜,暗合武俠信條外,頗有異於主流的武俠小說。較正宗的作家是金庸,所走是技擊小說的道路。他雖「嗜殺」遠邁前人,所述武功也逾越普通的人力,但其想像力之富、文字的滑稽突梯與爐火純青、對世俗禮法譴責的入情入理,以及對政治理念的執著,卻是前無古人,至少在目前似乎還是後無來者的。他寫的是武俠小說,其實更是政治小說,為武俠小說開闢出許多新途。
從上面提及的各書來看,武俠的「職業」分布,大約是:
一、綠林豪客,包括開案立櫃的土匪和獨行盜。
二、豪客以外的幫派、門派中人。
三、鏢客。一般來說,這是武功低微的一群。特別在金庸筆下,他們更多半是酒囊飯袋。
四、豪門隱犬,包括看家護院,狐假虎威的一群。
五、政府武官,如黄天霸一類,以及他們那些並不願為官的朋友,如褚標或歐陽春和智化。另外則是宮廷和高官的護衛。
六、其他人物,包括僧、道和游蕩游離分子,跡近獨行盜而不以盜為生計,例如金庸的胡斐。
這六類中的第六類最合武俠的條件,第三、四類最不符合,其餘則是可合可違的。判斷其依、建或正、反,端在他們服膺、履行的行為準則(code of conduct):忠、孝、節、義。忠最早是忠君,後來便逐漸轉為愛國愛民。義包括守信重諾、劫富濟貧、鋤強扶弱,絕不可欺壓良善,濫殺無辜和沒有武功的人。節包括了不為官府應大與不得貪戀女色。在日常行為上,他們講求豪邁,疏財仗義,而以大塊肉、大碗酒為其本色。實際上履行這些條款時頗有出入,但如金庸所表現的,孤傲邪僻如黃藥師,仍要正氣凜然地說:「忠孝乃是大節,豈是禮俗!」而金庸的人物中,凡屬器殺或貪淫的,決無好下場。連一時胡塗的尹志平,也為奸淫小龍女付出了最高代價。
轉來看西方的情形。knight一詞,與cavalier(法文chevalier),最基本的意思,是「騎馬的戰士」,所以譯為騎士。他們是乘馬打仗的。只此一點,便已標出了中國武俠與西方騎士的分野。至於knight errant的定義,則是「到處尋求冒險,顯露武功的騎士」,重點仍在騎馬上。中國武俠,儘管有寶馬、健驟、神驢之屬,比起武來,卻是一定在地下的。
騎馬作戰,同時牽涉到武器與裝備問題。我國的武俠,既以近身肉搏為主,拳腳以外,總以短兵器或軟兵器為尚。大刀、長鎗興畫戟一類的長兵器,雖有人使用,其人多半是武將出身,否則就不論兵器硬軟,用的總是刀、劍、鉤、鞭、三節棍等。西方的騎士,雖有下馬較藝而使刀或短矛的時候,打仗或比武(tournament)似乎總是用長矛的,而且必有中國武俠所少用的盾牌。西方電影在考證上未必完全合乎史實,但多少有些真實的影子。那裡面兩馬衝刺相交,騎士用矛、戟或長斧的鏡頭,大約多半的人都看到過。同時,我們也看到他們的裝備;不僅人要頂盔披甲,連馬匹也是甲鎧齊全的。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有一座專陳列這類裝備的過廳。他們披掛了這種裝備,行動必然不太方便。馬克˙吐溫的「亞瑟王宮廷裡的康州洋客」(A Connecticut Yankee in King Arthur's Court)對此頗多描述。馬克˙吐溫反對史谷脫(Sir Walter Scott)的浪漫情調,所以行文頗多誇張嘲弄,但對騎士的行動笨拙的描述,卻是合情合理的。中國的武俠,例如金庸的黄蓉、袁承志、韋小寶等,雖有軟蝟甲等護身,卻屬輕軟一類,並非笨重的鎧甲。
這些裝備,與他們的作戰方式有關,也與他們的出身有關。中國的俠士,最早的自鈕魔到荊軻,都是平民。西方的騎士,大約始於羅馬時代,是貴族中的一級。而其盛行,則在十字軍東征的時候。此時他們仍是貴族的最低級,在那個封建時代中,卻高於追隨他們而屬自由人的「紳仕」(Squire),一般是雖對領主有效忠的義務,但自有產業,由於長子繼承制度,多半成了出身雖高而無恆產的「游民」,需要以從軍為出路。他們在十字軍東征(約一〇九五-一二七二)的時候,除了追隨領主,前往聖地耶路撒冷,與突厥及回教徒(Saracens)作戰,不少都組織了至今名目猶存的會、社,以保護赴聖地朝聖者為己任。要成為騎士,不能如中國之武俠,有了師承門派,身具武術,志切江湖,便可了事,而是必須由領主主持一定的儀式,以刻輕扣候選者的後頭或局部,表示封授。
騎士所奉行的信條,是歐洲中古時代的倫理思想,包括對基督教的虔信、勇敢、對領主的忠貞,和榮譽感。這裡面的忠貞,在中國便頗有不同的表現,而第一項的濃重宗教氣息,是中國武俠所絕對沒有的——中國武俠儘管口口聲聲要「替天行道」,卻是世俗思想,不局限於任何宗教,而且事實上我們的宗教觀,與以基督教為準則的西方思想,本來便大有出入。但這裡的宗教熱忱,有其枝節發展,那便是騎士對女性的態度及其相互關係。如創世紀所顯示的,猶太教對女性原來頗欠尊重。偷吃禁果的「元兇」是夏娃,亞當只是從犯,而首先受罰的是亞當。希臘神話把人生疾苦歸咎於潘朵拉(Pandora)的好奇心。希臘思想中愛與美的偶像都是男子:在愛上要的是柏拉圖式的戀愛(Platonic love;實際上可能是homosexuality甚至pederasty),在美上則以阿波羅為標準,而非雅芙蘿黛蒂(Aphrodite,認同於羅馬的Venus)。我們看約能代表希臘、羅馬觀點的,約成於紀元前四世紀,一八二〇年發現後便一再受仿造的雕像Venus of Milo,足可發現,她面目雖則姣好,身裁卻腰粗臀闊,大建後世的審美標準,但是大有宜男之相。不過,到了中古基督教流行以後,大約由於祈禱必向聖母——直接向上帝或耶穌祈禱是新教的辦法,而另具意義。遂使馬利亞的身價大增,出現了所謂的聖母崇拜(mariolatry),同時也提高了女性的地位,再滋生出「宮廷式戀愛」(Courtly love),於是騎士以所愛慕的女人所贈表記為標誌,奉她的名號出場較藝、冒險犯難、鋤強扶弱,變成了風尚。這種戀愛,名義上是柏拉圖式的,不涉肉慾,但既易男為女,其間的關係,可就未必那麼單純。在西方傳統上,依里亞特(Iliad)對守貞的潘妮蘿披(Penelope),雖多揶揚,但對遭綁架而引起特羅伊戰爭的海倫(Helen),殊乏譴責,而且在她和門尼勞烏斯重圓以後,後者收了覆水,似乎頗為坦然——至少在台來曼查斯(Telemanchus,潘妮蘿披之子)前來探問其父的下落時,他們夫妻似乎過得十分和美。而在騎士故事裡,Tristan奉命迎護未來的主母Isolde,起初尚能以禮自持,雖同一榻,中間豎放一把劍,以示隔離,這安排已經匪夷所思——此處不妨提一句題外的話:金庸的袁承志,在碧血劍裡,也曾用此法,不知是巧合或自此得到靈感;最後當然難免是那麼回事。兩人後來都不得其死,但雖似受懲,卻是由歌人當做凄豔佳來傳誦的。才子佳人,承繼唐人傳奇,在中國可以偷情,中國武俠小說卻是紹速理學,認定「萬惡淫為首」,決不肯與西方苟同的。自永慶昇平傳到金庸的作品,其英雄不論是否戴守正戒淫花,對採花淫賊,是從不客氣的。當然這裡的說法,已經從歷史轉到文學裡的小說上來了。
這裡所謂小說,在定義上採取廣義,意謂虛構故事的敘述的,而不論其為韻文(包括並不押韻,但節奏相當固定的詩歌)或散文,故與所謂的現代小說,並非一事。敘述騎士故事的文體,特稱羅曼史(romance),以示與史詩(epic)有所區別。史詩是格式謹嚴的作品,題裁、主題、長度及若干細節,都有一定的成規。而最重要的是,例如羅馬史詩,其人物儘管騎馬作戰,卻並不遵依騎士的道德律條,行為準則。羅曼史的本義,是以普通話(自拉丁文變出的「土話」)寫成的敘述體(narrative),我們通常譯之為「傳奇」。但因此詞在中國已有二義,內容與羅曼史也多異點,故此處不採。羅曼史以騎士為人物,以他們的愛情與冒險犯難為情節。它當然發生於騎士風(chivalry)蔚為風氣以後,亦即十三世紀左近,由流浪的歌者編成、唱出,所以最早採取的是韻文形式,最長的如「玫瑰故事」(Le Roman de la Rose)竟達兩萬多行,其短的有數千行之多。這類故事,不少是全傳體,特別是亞瑟王和查理曼大帝(Charlemagne,charles the Great,742-814,神聖羅馬帝國的締造者),及其部屬,即圓桌武士和後者的十二侶(Paladins或Twelve Peers)的事蹟。他們為愛情,或者可以說是為了取悅女性,到處惹事生非。起初的故事還屬常情常理,等到素材馨盡,江郎才竭的時候,便另闢蹊徑,引進了超自然的魔法邪術,以及異獸怪物,只不過既然大家都是基督教徒,便不能再談希臘、羅馬的神話了。
在這一點上,我們可以看出另一點中西不作之處。除了還珠樓主以及較早的劍俠以外,以技擊為主的正宗或主流武俠小說,其人物武功,或侍天賦神力,或靠後天打熱,大體都屬凡人所能。縱以本領超乎常人,能夠飛花摘葉,傷人百步,例如金庸筆下的人物,在處理時也必做合於常理的解釋。奇獸怪禽,乃至態王、朱蛤等等,雖然特異,究與火龍(dragon)等的全幻想像者不同。換句話說,羅曼史是浪漫的,中國的武俠小說,一般是趨於十八世紀西方的寫實方法。
「西方自詩歌體到散文體的騎士小說,時間綿延,自中古經文藝復興而到浪漫主義運動,如史谷脫的撒克遜劫後英雄略(Ivanhoe),以迄馬克吐溫的反譏諷刺,歷時六、七百年,作品當然是汗牛充棟,要想遍讀甚至讀到相當部分,幾乎是不可能的事。但以前面所述西方情形及其與中國武俠小說相異的地方,似乎可以用兩本書,來代表散文羅曼史部分,來從事印證。這兩部書是亞瑟王之死(Morte d'Arthur)和魔俠傳(Don Quixote)。它們不僅是家喻戶曉的世界名著,而且或以接近現代英文的文字寫成,或雖為西班牙作品,早有英文以及中文譯本,找來十分容易。前者的作者是馬勞瑞(Sir Thomas Malory),死於一四七一年,作品則在一四八五年由凱克斯頓(Caxton)出版。它所敘述的是當年流傳最廣,到十九世紀仍有丁尼遜以長詩(Alfred Lord Tennyson,Idyns of the King)重加歌頌的,亞瑟王的傳說。這部書所以具有代表性,不僅在易於取得,而且在於作者對傳說持了正面、相信的態度。全書大致可分為四部分,即亞瑟王的出身、圓桌武士的聚義與形成,以及他們的「行俠」事蹟、聖杯(the Holy Grail)的追求、亞瑟王之子(或侄子)毛墜德(Modred)的反叛,亞瑟王負傷致死,遺體乘船赴阿伐隆(Avalon)安葬,以及其復生與重來的預言(按此點顯然比附耶穌,但有趣的是,亞瑟王雖可能確有其人,僅為小邦族酋,而查理曼大帝這位煊赫的歷史人物,身後卻也有相同的預言)。亞瑟王在書中是一位國王與他國王后私通所生,出身高貴而猥賤兼具,為只有韋小寶彷彿似之。但英雄有真,亞瑟王生具異票,異蹟頗多,是以天命攸歸,終得成名,並且像水滸傳那樣,嘯聚群雄,在Camelot建立了宫廷,復得深通道法的馬林(Merlin)輔佐,組成了圓桌武士。這些武士的人數,各家說法不一,約自一百卅至二百五十人,網羅了中古時代各羅曼史裡的大部分英雄,包括Gawain、Percival、Tristan等。亞瑟王的座騎(Lamri)、劍(Excalibur)、矛(Rone)、盾(Pridwin)等,都各負盛名,媲美於關夫子的赤兔馬和青龍偃月刀。但他的王后桂吟妮薇(Guinevere)與首席武士蘭斯洛(Lancelot)的不乾不淨關係,卻合於「宮廷式戀愛」的正統。書內對這種穢事,並非全無譴責之意。蘭斯洛參與聖杯的尋覓,亦即耶穌在最後晚餐時所用的酒杯,便未能成功。但其他武士,如以正直著稱的Percival,也都空手而回,能夠見到(並非拿到)聖杯的,卻是蘭斯洛之子加拉罕(Galahad)。此子雖本身純潔,得享特恩,究竟大違聖經裡的原罪觀念,乃使譴責和歌頌,打了不少折扣。Camelot由盛而衰,群雄星散,大業落空,亞瑟王則眾叛親離,終至戰死。全書與水滸傳雖然同中有異,同工處卻也不少。
兩次提到水滸傳,部分是因為前此指陳,它並非武俠小說,另外則是由於武俠小說中,除了還珠樓主的蜀山劍俠,有開宗立派的作為,吃出廣收弟子,但實屬另闢道路,有盛無衰,與以武術為主的小說多異外,只有水滸傳,具有嘯聚的事實和儼然要建立新秩序的雄心,與亞瑟王的作為相似。水滸傳沒有宋江輩再生的預言,但其轉化(Northrop Frye所稱的displacement)於水滸後傳中,顯受业將客傳的激發,成為海外建國之舉,卻也與重生可為類比。(金庸的碧血劍結局,似乎只是形式,而與重生的隱義無涉。)但亞瑟王傳說或傳奇中的道德標準與宗教意味,不僅有異於水滸傳,也有異於真正的武俠小說。轉化云云,只由於我們讀了些西方文學理論,聊備引申談助而已。
魔俠傳或唐˙吉訶德(一六〇五−一六一五)既屬人人耳熟能詳的作品,本來不需多說。值得指出的是讀者都知道的:它是一部模擬騎士小說或羅曼史,而加以譏諷的名著。既然要装出他人的樣子,自然要中規中矩,與羅曼史的典型架構與情節相契合。因之,我們首先可以相信,唐˙吉訶德所讀的那些羅曼史,大約並非全出杜撰,或縱出杜撰,也與實際相去不遠,而它們流行的程度,顯然不遜今日我們的武俠小說,也有不少疑迷的讀者,以致逗引了塞萬提斯的嘲弄。其次,在符合羅曼史的情節上,唐‧吉訶德晉為騎士,曾得他視為城堡領主的旅店主人舉行儀式,正式授與。他的裝備,包括了與他同垂不朽的瘦馬Rosinante、盆盔、長戈等,都循規而蹈矩。他還有頭銜:Don Quixote de la Mancha,興侍從:山差˙邦札,以及奉其名行俠的「意中人」:the Lady Dulcinea。他的「冒險」囊括了戰巨人(風車)、解魔法(他視為受到魔晚的羊群)、拯弱小、殺毒龍(在夢裡),以及為山差分茅裂土。但這一切雖與羅曼史相符,卻與中國武俠小說的情節,迥不相侔。全書的宗教信仰和譏嘲氛圍,更與武俠小說南轅北轍。據說這部書不僅打倒了羅曼史,也加速了騎士風的式微。而我們的作品,昌嘗有這般「打著紅旗反紅旗」的?(鹿鼎記或有此意,但不夠明顯。)
從前面粗略的瀏覽裡,我們已可以看出,中國的武俠,與西方的騎士,雖在所謂行俠仗義上,有表面的相通之處,更多的乃是相異,因而可以得到這些結論:
一、西方騎士以騎馬作戰為主,甚少步戰。對中國武俠而言,坐騎不限馬匹,但僅作代步之用。
二、西方騎士,大抵出身高貴,至少也屬紳糧階層,無白屋公卿之想,而且多以騎士為職業,而不僅是職志。中國武俠,遍布各行各業,但大抵為身家清白的平民。金庸的韋小寶是特殊的例外。我們讀小說,常偏於跟主角認同。韋小寶雖有六位花不溜丟的美女為伴,財物花差花差,但願意跟他認同的人,想必不多。
三、西方騎士的封授,有一定儀式,但與中國武俠授徒等的情形,大為不同。而其忠君或領主的思想,雖有清未先例,當今在中國卻是例外的。後者甚至列出仕為禁條,不屑與官府打交道。
四、西方騎士,號稱尊重女性,但宮廷式戀愛,卻使「不法愛情」(illicit love)成為佳話。中國武俠,縱能左擁右抱,卻以不親女色為尚,至少是絕不可犯淫戒。金庸在天龍八部中,讓殷正淳到處留情,但不僅眼見所愛俯首就死,而且自殺,而且妻子不貞,不能不令讀者視為業報。另外,中國有許多女俠,卻是尊重女性的西方所無的。
五、西方騎士的宗教虔誠,非標榜替天行道的中國武俠可比。亞瑟王與查理曼大帝的復活預言,比附基督重臨,更不是中國武俠想像得到的。
六、西方的羅曼史,是浪漫的,多超自然的事物。相形之下,中國的武俠小說,偏近寫實,甚至充滿儒家式的古典主義的意味。
這些結論,儘管十分粗疏,大約可以表達了中西武俠、騎士小說間的不同,也應該可以證明,knight並非武俠,Knight errant一詞,做為武俠的英譯,仍值得斟酌。
七十六年十一月五日脫稿台北寓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