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擔任台大外文系系主任時,有幾件事值得提一下:
(1)成立外文研究所
台大正式成立外文研究所是在我當系主任的時候(一九六六年), 不過英千里先生在最後一年任期時,就已經在籌辦了。剛成立外文研究所時主要的方向並不清楚,因為英先生自己沒有念過碩士或博士,恐怕對外國研究所的情況也不太了解。他當時要辦研究所的想法如何、目的何在,我都不太清楚。他的研究所計畫只是請一位助教(就是後 來在保衛釣魚台運動出了名,在聯合國做事的郭松棻)到師大的研究所,把他們碩士班的規章和課程拿來給我,說:「你照這個辦。」當時全台灣只有師大有碩士班,而且師大英語系的聲譽、考生的志願選擇等,都排在台大外文系之前,何況像梁實秋、余光中這幾位知名的老師都在師大一語言學方面我不熟悉。我一看那份碩士班的課程,發現根本是另一種性質,因為他們以教英語為主,而我們則以文學為主。我看到師大碩士班的課程,還有甚麼高級會話,這怎麼能搬上檯面,於是我統統改了過來。在修改時,我並沒有跟英先生商量。
在我做系主任的第二年,顏元叔拿了博士回來,那時候碩士班的計畫大概已經訂定實行了。當時究竟開始招生了沒有,我也不記得了。這種事不是定了就定了,而是要逐年改進的,所以顏元叔也一定有參加。他回來之後,有些問題我常常去跟他討論。
(2)課程改格
第一,我做系主任以後才發現,外文系的學生有念到三、四年級還要補修大一英文的,我覺得這是非常荒唐的事情,於是馬上想辦法,從下一年度開始限制,訂立一個先修的次序:外文系的學生大一英文如果不及格,二年級的文學課程不准念,一定要把大一英文念及格, 才可以念二年級的文學課程,像「西洋文學概論」等。
第二,我把英國文學史的內容以文學作品的閱讀作為重點,英國文學史的流變列為次要。這種做法在我第一次從美國回來自己教英國文學史時已開始,可是那時沒有這類的教科書,只好用已往的那本Thorndike 的《英國文學史》,另外用講義逐漸加進很多英國文學作 品。那時有兩班,我教一班,黃神父(名字忘了,是英千里先生介紹來的)教一班,我對班上的同學當然要求比較多一點,很多人就跑到 董神父班上去了,像王秋桂、張惠鎖等。
加重文學作品閱讀的觀念和我在美國受的訓練應該有很大的關 係。雖然這種問題我從前也思考過,不過從來沒有從整個系的課程安 排觀點來看,譬如說念了很久的歷史,都是從外緣來看作品的性質等 等的改變,文學作品一點都不知道,這樣念了半天有甚麼用呢?我想 在杜克大學上課時老師細讀作品的教法影響我很大。這種情勢發展的結果,多年後到了侯健當系主任時,他就批評說:「這樣教出來的學生,文學作品好像懂了,歷史的潮流卻一點都不知道。」
另外,把美國文學從選修變成必修,也許是一個很重大的改變。 事實上,以前大專院校的外文系都是以英國文學為主的,這也是很自然的現象,因為我們對美國文學真正有研究的人很少,在美國大學英文系裡美國文學成為一個respectable discipline(受人尊敬的學門)
也是不太久的事。我們退到台灣以後,跟英國接觸不多,跟美國的接觸反而比較多;何況自一九三0年或一九四○年以後,很多美國作家 都起來了,英國作家反而好像沒沒無聞,念來念去都是那幾個維多利 亞時代或是更早的作家,而且像《尤里普斯》(Ultisses)這樣的作品, 那時台灣根本沒人能教,因此很自然把美國文學的地位提升了。總之, 一方面美國作家自己爭氣,一方面我們也有需要去多了解美國文學, 好像跟我們的政治情況也有關係。本來英國文學只念一年六個學分, 但是因為英國文學作品太多,一年念不了多少東西,所以後來我把它 改成兩年十二個學分,美國文學則一年六個學分。
還有外文系的大一英文,雖然是四個學分,可是每周要上六個小 時課,這也是我的改革。我第一次參加校務會議時,就建議外文系的 大一英文一個學期維持四個學分,但是上六個小時的課。當時好多其 他系主任都站起來表示異議:「這不太公平!為甚麼外文系的學生可以多上兩個小時的課?」結果在很多人發表意見之後,沈剛伯站起來說:「外文系學生的英文程度不見得比別系的學生好,但是外文系出去的學生英文一定要比別人強才可以。朱先生剛剛上任,提出的這些計畫,希望大家能夠支持,讓他試試看!」此後就改成上每周六個小時的課,現在怎樣我就不知道了。
另外一個重要的改革是新開一門叫「文學作品讀法」的課,後來很多學校都仿效。我們開在一年級,很多學校開在二、三年級,淡江現在也開在二年級。很多老師把這門課的英文名稱取作“Approach to Literature”,其實在台大成績單上的正式名稱應該是“Critical Readings of Literature”(“readings”還加個“s”)表示不能只把它 當故事看,而要加以分析,要有批判的態度,而且研究的結果、詮釋 不是只有一個,所以一定要有“s”, 現在的情形如何,我就不太清楚了。 我們頭兩年是用An Approach to Literature,後來我交給別人教,他們用甚麼當教科書我就不知道了。我做了院長以後自己要求再教這門 課,請顏元叔介紹一本書給我,叫The Critical Reader。最後一年我 教這門課時,沒有採用任何教科書,完全自己選作品——長篇小說、短篇小說、詩、劇本等。我之所以要開這門新課,是因為覺得以往學 生在這方面訓練不夠。他們念文學作品,往往只是停留在知道故事和 故事的教訓這個層面。我介紹這門課的目的就是把文學作品看成文化 的一部分,作品本身自有生命力。
那時很流行Understanding Fiction to Understanding Poetry 等,我們沒有正式當作教科書,但都提到。我們在台大(至少我在台大)從來沒有只介紹所謂新批評的讀法,而忽略了像歷史方法或傳記方法等。顏元叔在新批評方面下了很多功夫,他接我「文讀」這門課後,即使開始介紹新批評,我想他也沒有說純粹集中於作品本身,外緣的東西都不要。
後來我們自己開始編大一英文課本,大概這個傳統現在還繼續。蒐集的作品大致分為四大類:一類是文學作品,有詩及短篇小說;一 類是有關科學的;一類是有關技術的;一類則是有關社會科學的。好 像現在還是這樣分成四大類,每隔幾年就換幾篇文章或改編一下。
另外還有英文劇展,我認為如果選的劇本太深或文句斷斷續續,對學生益處不大,顏元叔卻大力反對。他說:「為甚麼不讓學生演莎士比亞?」我說:「那個太難了。」結果還是選些英文流暢的劇本。我記得 在演員方面最成功的有劉昆生主演Oscar Wilde 的Lady Wirader Praere's Fara (王爾德,《少奶奶的扇子》),和高天恩演Oliver Gold Simith She Stoobs to Coragler(《委身求愛》)裡的那個小鬼,把主 角的風采都搶走了。導演是郝繼隆神父(Father O'Hara),那時他在外文系教社會學,但對導演、演戲非常投入,每年都義務幫忙。
我做系主任那幾年,學校規定學生畢業旅行時要有老師同行,那 時多半是找郝繼隆神父,學生也會邀我參加,主要是環島旅行,現在 學生好像不熱中了,因為去過的地方太多了。
(3)延聘與培養師資
改革師資有兩種情形,最重要的是把校內的年輕人送出國受訓,
其次才是聘請國外的老師。
1.聘請國外老師——這是自從國科會有了這種辦法之後才比較有 計畫。在國科會之前多半依賴美國的傅爾布萊特基金會(Fulbright Foundation),那時他們每年送五、六個美國教授來。我做了系主任之 後,傅爾布萊特基金會和美國新聞處注意到我介紹美國文學的情形, 因此非常幫忙我,在聘老師的時候都把教美國文學的老師作為優先, 然後再去選歷史系或外系的老師,這都是文法科方面所欠缺的。聘請理工科的學者專家自有其他管道。等到我做院長及後來離開的時候,美國文學方面,我們自己送出國進修的已經回來了好幾位,像朱炎、林耀福等,所以也不必那麼依賴傅爾布萊特基金會了。
在聘人方面,我不太相信人家寫的推薦信,都是想辦法透過關係 去打聽,不管是國內的國外的都是這樣子。老實說,在台大做系主 任院長,聘人不像別的學校那麼辛苦,因為外面都知道我們是最好 的學校、最好的外文系,所以總是供過於求,可以聘到最好的老師。
2. 送人出國進修一送人出國有的是有現成的計畫,像夏威夷的 東西文化中心跟我們合作,我們每年都送人去念一年,像黃有光、林 雄、翁廷樞等,都是這種計畫出去的。這都是逐漸發展的。後來才有 念碩士、博士的機會。我記得那個時候朱炎就是利用類似的計畫,到加州克萊蒙研究院(Claremont Graduate School)去研究;還有蕭 廉任、侯健也是這樣出去的,不過侯健後來念博士是自己想辦法弄到 獎學金的。等到林耀福出去時,一切都已經上了軌道,每年必然有這 種計畫可以實現。
最初多半一批一批送出去,都是念英語教學或美國文學。後來研究美國文學回來的人多了,這才發現英國文學的人才不夠。於是從宋美璍這一屆或前一屆開始,我就鼓勵他們去念英國文學。當美國文學和比較文學的人才多了,我就跟出國的人說:「如果你要在美國生根, 那麼念比較文學或中國文學比較有辦法。但是你要是拿了比較文學學位回台灣教書,中文系不會要你,就外文系而言,你也只有碩士資格,前途並不是你想像的那麼好,因為比較文學沒有這麼多課程讓那麼多人教。」這就是為甚麼我後來都不再鼓勵他們去念比較文學和美國文 學,反而鼓勵他們去念英國文學,尤其一九七五年自院長退下來以後 更是如此。
我開始教莎士比亞是政大請我去的,在台大好像是黃瓊玖走了之後,我才有機會教。從此我對英國文學的興趣比以前更大了,我覺得這方面老師少,因此更鼓勵人家去念英國文學,不過我已經擔任行政工作,沒有辦法直接插手幫忙,只能從旁鼓勵。
以前外文系好像沒有一整套的獎助計畫,多半是台大外文系打出名號之後,國外的學校知道有這麼一個系,再加上以往出去念書的學 生成績很好,他們才對我們另眼看待,學生拿獎學金的機會也比較多。不過拿英文系的獎學金自始就比較困難。在一九六O或一九七O年代初期,出去念文學的人很少,念圖書館系的最多,還有念英語教學及教育系的,念特殊兒童教育的特別多,我也不知道為甚麼,也許是沒有美國人念的緣故吧。不可諱言的,很多成績很好的外文系女學生,出去不久就結了婚,之後就沒有下文了。
(4)行政事務方面
在英千里先生時代,外文系從來沒有開過系務會議,自從我接了系主任之後,才有系務會議,頂多一年舉行一次。以前實際上所有的 權力都在系主任的手裡,後來逐漸地發展,系務會議才變成一個真正大家討論、決定事情的地方。那時候甚麼事都由系主任決定,好像也很自然,因為傳統一直是這樣。只要系主任無私心,有遠見,不搞小圈子,系務仍能辦得令人心服。
我的若干改革究竟對外面有甚麼影響,我沒有去研究,只是覺得好像有很多學校在仿效我們的方向改革。像「文學作品讀法」這門新課,後來差不多每個學校都有。在台大發表我做文學院院長之前,中興大學外文系系主任齊邦媛已經跟我約好,請我到中興大學開「文學作品讀法」,結果院長一發表就不能去了。
東吳英文系系主任張沅長找我去時,很看重我,我記得我教過英國文學史和美國文學史,只不過不是同時教的。那時東吳大學英文系的師資、學生等還不如現在。我在一九七四至一九七五年到美國休假 時,在華盛頓碰到一位東吳大學畢業的學生,他在美國拿了學位,在 一所黑人學校教書。他說:「老師,您不知道,那時我們在東吳念書,你來了之後我們才有文學性質的課程,其他的文學課程都是當英文來 念的。」如果說我還有點影響的話,這也許是一個旁證。
出處: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 朱立民先生訪問記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