吾愛吾師

民國四十年代,臺大外文系產生了許多著名作家。像余光中、白先勇、陳若曦、王文興、顏元叔、謝鵬雄、歐陽子等,他們都是該年代臺大外文系的「榮譽出品」。近兩三年來,我自己雅興突發,也以「後進」的身份加入了他們的行列。於是有些好心人士,看在我和他們有同窗之誼的份上,就開始把我的名字和他們響鐺鐺的名字連在一起了。說來慚愧,我雖然和他們幾乎同時出廠,但是品質就是差他們一級。如果當時外文系有一份「產品說明書」的話,我想他們一定是屬於正牌產品類,而我一定是被列在「外銷退貨」欄內的。不過我的名字現在既然和他們的名字相提並論了,只要他們不反對,我自己是不會肯再讓它們分開來的。如果你們發現這些名字之間有强力膠相連的話,我承認那是我動了手脚。

好心人士還問我,臺大外文系既然變成了培育作家的溫床,那麼它在民國四十年代有沒有甚麼特點使之然呢?

最近半年來,我經常躺在我家裏的溫床上,思考這個問題,但是至今還沒有思考出任何名堂來。不過思考的過程倒使我憶起了一些幾乎被遺忘的人和事來了。

第一位湧上心頭的中心人物是我們的系主任,英千里先生。那時他仍保留着民初的髮型—頭髮從中央平均分向兩旁,然後以一層厚厚的髮霜加以鎭壓,髮霜有時候厚到可以捕捉蒼蠅的程度,這樣他的容貌就有點像照片中的徐志摩了。他的身材頎長,永遠穿着筆挺的西裝上課。在課堂上,他那一口清晰的京片子,北平人的幽默感,和淵博的學識,使得他無論講甚麼題目,都能講得很動聽,常聽得我們學生個個不肯下課。事實上,他自己也好像不太願意下課的樣子。好幾次他講過了頭,一直講到下一節課的敎授不但來了,而且還在講台旁邊枯等了半小時,才驀然驚覺,他佔用了别人的上課時間了,在這時候他才會意猶未盡的跨下講台來。

他是一位很好的敎授,但也是一位引起許多爭論的系主任。在他系主任任內,他做了一些大膽的改革,這些改革,即使到了今天,還在產生影響。至於他的影響是好是壞,我這個做學生的就不敢妄作評論了,最多只能就我所知作一個說明而已。

在那個年代,高等敎育的觀念正處於一個轉型期間。英先生之前的敎授們,特别是文科敎授,都認為求知本身就是一種目的,一種樂趣,至於求得的知識有沒有用却不在考慮之中。換句話說,他們抱持的是一種爲學問而學問的態度,不是爲功利,或者爲職業而學問的態度。

到了英先生的時代,他雖然仍無意把外文系辦得像個職業訓練班的樣子,但是他已經看出,在未來的世界裏,國際間的接觸會趨於頻繁,所以我們的大學應該培養一些「能言善道」的外語人才出來,以肆應這樣的趨勢。

 

 

此外,他又注意到,歐美的大學已開始重視學生們的口頭表達能力了。譬如說,歐美大學的博士候選人,既要交出論文,又要通過口試,才能取得博士學位,這就是這種重視的具體表現了。他也希望能跟上這個潮流。

於是,他就決定了朝向實用的方向走的施敎方針。他採取的步驟有三:一、把系名改成「外國語言和文學系」,以表示敎育重點的轉移。我們俗稱的「外文系」只是簡稱,而非全名。二、在一年級必修課程中增加「英語會話」一項;在二年級必修課程中增加「英語演說和辯論」一項。這兩項都是以前的大學外文系所沒有的。三、儘量延聘洋人爲敎授。

大家可以想像得出,這三項步驟都是蠻大膽的,尤其是第三個步驟,它還可能引起非議,而事實也的確是如此。

不過跟洋人學洋話,這個原則本身應該是不錯的。至少我可以從學生立場來說一說它的好處。

我們外文系的學生,在中學時代都沒有跟洋人打過交道。中學六年的英文課程,使我們在外文系一年級的時候勉強能聽懂中國敎授講英文,但是却一點也聽不懂洋敎授講英文。

這種情形可以比喩成一個人聽得懂廣東人講官話,但是却聽不懂北平人講官話,乍聽之下這似乎是個笑話,但也並不盡然,因為當時我們聽不懂洋人說洋話,牽涉到三個問題。

第一,中國人學英文,多半是從書本上學的,所以說起英文來,常避免不了生硬和不夠口語化的毛病。洋人說話則比較自然而通俗,用到俚語、俗語的機會很多。

第二,對中國人而言,英語是外國語,所以中國人說英語,一般都欠流利,速度太慢。對英美人而言,英語是他們的母語,所以他們說起話來口若懸河,而他們的說話速度才是正常的。

第三,中國人說話有「英雄氣短」的習慣—每說三五個字就要換氣,洋人說起話來則中氣十足,能說十個字以上才換氣。在我們當新鮮人的階段,我們每次聽洋敎授講課都會感到肺活量不足—憋不住氣。這是因為一個人在注意聽講的當兒,他眞的是「屛息靜氣」的,要一直等到講課的人換氣的時候,他才會跟著換氣。如果他在中途自行換氣的話,他的注意力會有短暫的渙散現象,等他吸足氣再集中注意力的時候,他已經聽漏了幾個字,常常聽漏字就會聽不懂的。

在外文系的四年之中,正因爲很多課程,都由洋敎授擔任,我們逐漸從他們那裏習慣了口語式的英語,和正常的洋人講話速度。與此同時,我們的肺活量也逐漸增大了,肚子裏也越來越憋得住氣了,所以等我們在社會上須要與洋人交談的時候,我們都有理直「氣」壯的快感。我想這些都應該算是跟洋人學英語的好處了。

此外,我們很多同學也從洋敎授那裏學到了正確的發音,和洋人正常的說話腔調,這也是值的得一提的。

 

 

在我們敎授當中,洋人約佔半數,而在洋敎授當中,留給我印象最深的則是奧哈拉神父。

他在系裹開了好幾堂課,最叫座的是「社會學」。他講課非常幽默,還不時做出滑稽動作來逗我們笑,加上美國人本來就沒有「師道尊嚴」的觀念,所以在課內或課外,他都跟學生打成一片,鬧作一團,因此很受同學們愛戴。

有一次,他在課堂上講到「肢體語言」和手式的問題。他說,中國人招手就是要招别人來的意思,但是西洋人招手就是跟人說再見的意思,由此可見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肢體語言。我們同學立刻問他:「如果西洋人想招别人過來的話。他們又用什麼手式呢?」他囘答:「用食指做出一勾一勾的動作。」他一邊說還一邊示範。這樣一來,他在講台上勾手指,我們也個個在台下勾手指,而且勾得不停,一直勾到下課鈴響。

這還不說。從那次以後,我們每次在校園遇見他,我們都要向他勾手指。而他看見我們勾手指,不但不生氣,還笑瞇瞇走過來問:「你們找我有事嗎?」這樣他就眞的變成了「勾」之即來,揮之卽去的敎授了。我們朝他勾食指一直勾到畢業為止—不,還沒有止。

更妙的是,我在民國六十九年,從美國囘臺北的那一次,我又在公共汽車上碰到他了。那時他已白髮蕭蕭(恐怕快到九十高齡了),但精神矍鑠。我一見他就大喜過望,一時竟忘了禮貌,居然向他勾起手指來了。他一見我的手式,也是喜出望外的樣子。他從他的座位上站起來,也不顧公共汽車的顛簸,三步變兩步的跨過來坐在我身旁,然後用手扶在我肩上激動的說:「我想起你是誰了!我想起你是誰了!」

奧哈拉神父的敎導,使我們終身受用不盡的例子還很多,且譲我再舉出一個:有一次他在課堂上講到,不同的民族,除了用同樣的手式表達不同的意思之外,他們對同一件事情的反應,也各有不同。他舉例說明:中國女人在拒絕男人追求的時候會怒形於色,美國女人則不理不睬,日本女人則傻笑。很多年以後,我到了日本工作。在日本的五年當中,我經常看見滿街滿巷的日本女人向我傻笑,再回想起奧哈拉神父的敎誨,我就知道她們個個都在拒絕我的追求了,這就替我省却了不少自作多情的煩惱。

第二位湧上心頭的中心人物是曾約農敎授。他的個子矮小,永遠穿着一襲藍布長衫,再加上他的山羊鬍鬚,他的樣子很像守舊派的民初宿儒—事實上他是那時校園裏唯一穿「古裝」的敎授。可是一等他開口講課,出口的又是再純正不過的牛津口音,再典雅不過的措辭—是一派英國紳士的談吐,這使我們同學們感到十分驚訝。

照當時幾位洋敎授的說法,他的口音比牛津大學敎授的口音還要「道地」。如果你看不見他的人,而在隔壁敎室聽他講課的話,你會誤認為他是英國來的客座敎授。據傳說,他在牛津大學待了多年,最後在那裏獲得了礦學博士的學位,而文學只是他的嗜好而已。

 

 

第三位中心人物是趙麗蓮敎授。她有一半德國血統,而且說中文又帶有洋腔,所以我們剛入學的時候還以為她是洋敎授呢!後來我們才知道,她的洋腔是幼小時從她的德國母親那裏學到的,後來就改不掉了。這和我們說國語總帶一點童年鄕音是一樣的情形。

在我考進外文系之前,我已經從梁實秋伯伯和家父口中,聽到過一些有關趙敎授的事迹。梁伯伯和家父早年就讀北平的淸華學堂,那時趙敎授的尊人,正好就在他們學堂裏擔任校醫。據梁伯伯說,趙敎授當時是一位美麗少女,所以很多同學都對她傾心。為了想多看她一眼,這些同學經常要假裝生病,這樣才有藉口往校醫室跑。家父也坦承,他當年也常常裝病。依後來的發展推測,家父當年裝病的技術可能不大高明。

進了外文系,我才知道幾乎所有同學都聽說過,趙敎授曾經是校園美女這囘事,所以個個都對她年經時代的感情生活感到好奇。但是不論在課堂上也好,在其他輕鬆場合上也好,我們只要是問起她的感情生活,她都笑而不答。

在同學之中廣為流傳的,有這樣的說法:國際知名的語言學家趙元任先生,早年也爲趙敎授所傾倒。為了表達愛慕之意,他就作了後來變成了家喩戶曉的歌曲「敎我如何不想她」,來獻給趙麗蓮敎授。為了證實這項傳聞,我和幾位同學有一次哄到她和我們一齊去參加一場演唱會,因爲我們知道節目中會有「敎我如何不想她」這首歌曲。在演唱會上,當台上在演唱這首歌的時候,我們同學個個都側過臉去看趙敎授,看她有沒有特别的表情。結果毫無表情。歌唱結束後,我仍不死心,放大膽子問她:「趙敎授,聽說這首歌是趙元任先生寫來獻給你的,有沒有這囘事?」她搖頭說;「沒有這囘事。」

趙敎授的聲音悅耳極了,這是因為她是學音樂出身,是一位音樂博士。像曾約農敎授一樣,文學也只是她的興趣而已。

 

 

在所有敎授當中,跟找們同學最接近的是夏濟安敎授。那時他還只是一位剛從講師升級的副敎授—資歷淺,年紀輕,跟學生的距離自然也就近了。再加上他是單身漢,平時也像學生一樣,騎着腳踏車在校園裏晃來晃去,吃飯的時候也跟學生一起,在臺大附近的自助餐室解決民生問題(那時候吃一頓飯是三四塊錢),所以他跟同學們接近的機會也就多了。當然他跟我們接近的最主要原因,還是他喜歡跟我們接近。

夏敎授擔任二年級的兩堂課程—英國文學史和小說選讀。他的個性比較內向,連在講堂上講課都會「怯場」—緊張兮兮的。講到重要問題的時候,他會睜大眼睛,漲紅前額,口中想說甚麼又說不出來,兩手一直捏粉筆,全身發抖。有時候他就這樣呆立着,直到一兩分鐘之後才拚出一句話來。他自己把這種表情形容爲「金剛怒目」。

在小說課上,他第一本選的是狄更斯的「孤兒流浪記」。我在高中時代就喜歡幽默文學,所以讀狄更斯的作品更覺得津津有味。狄更斯雖然不是英國第一個幽默作家,但是,照我的看法,他是第一個有系統的運用幽默手法的英國作家。

為了自己的興趣,我在家裏作了一篇讀書心得報告。報吿列舉出十多項狄更斯慣用的幽默手法,這些都是從他的作品中歸納出來的,諸如「大事化小法」,「小事化大法」,「長話短說法」,「短話長說法」,「正話歪說法」,「歪話正說法」,「聲東擊西法」,「隔靴搔癢法」等等。

出乎我意料的是,到了期中考試那天,試卷上的三道題目當中居然有一題就是:「試論狄更斯氏的幽默。」這下可好:我就把在家裏寫來玩的報吿全部搬上試卷了。照搬固然好,可是由於材料太過豐富,儘管我埋首疾書,等我答完這道題的時候,下課鐘聲也正好響了。這下子我才暗叫不好:糟了,我只答完一題。就算這題得到滿分吧,也只有三十三分,這豈不是弄巧成拙了嗎?一星期之後,當我還在懊悔之際,試卷發下來了。這次又出乎我的意料,我得到全班最高分—九十五分。夏敎授同時還爲這件事向全班作了如下解釋:

「這次的考試,周腓力同學只答了一題,但是他的答案之精采,是其他同學三道題的答案加在一起都無法比擬的,所以我給了他全班最高分。依我的想法,大學敎育應該注重的是實質,而不是形式。周同學答一題也好,答三題也好,那是一個形式問題,它不該影響實質問題,那就是他的那一題的答案非常之好。我就是從這個觀點給他最高分的。如果班上有那位同學不服氣的話,可以拿周腓力的考卷去看看。」

我們選讀的第二本小說,是布郞特女士寫的「咆哮山莊」,所以期終考試的試卷上就有這麼一題:「請說明咆哮山莊小說中洛克武德先生的character?」。

Character有兩個解釋——一是角色,二是個性。洛克武德在小說中是旁觀者和敍述者,本身並沒有捲入咆哮山莊的兩代恩怨之中。如果要談他的角色的話,可談的地方倒也不少;如果要談他的個性的話,那就很難着筆了。所以要囘答問題之前,character的字義必須弄淸楚。

「請問夏敎授,character在這裏應作個性解釋?或是角色解釋?」果然有同學發問了,發問的是賴維荔。

「個性。」夏敎授囘答。

「個性?」我大吃一驚:「可是洛克武德根本沒有個性嘛!」

「有一點!」夏敎授解釋。

「只有一點怎麼寫呢?至少要有三點才好寫!」張少珩也提出意見。

「有一點,寫一點!」夏敎授鼓勵我們。

 這一段對話就頗有「一點」幽默的味道了,足見我們已經得到了「一點」狄更斯的眞傳。

 

 

除了敎授以外,同學們的面貌也在這時湧上心頭了。首先値得一提的是一位才女和一位才子。

才女是吉錚。她在高中階段已有作品發表,在外文系只讀了一年,就以高中畢業生資格遠赴美國留學去了。到美國以後,她仍經常發表小說,是留學生文學的主將之一。只可惜她和夏濟安敎授一樣,綺年早逝,未能發揮她的全部潛能。

才子是黃用。他和我們的學長余光中是好朋友。余光中在大學年代,已經是成名的詩人了。黄用受了他的薰陶,當年也勤於作詩,成了當時藍星詩社的悍將。在他已經停筆二十多年後的今天,他的名字仍爲詩壇的朋友所樂道,可見他當年的成就是多麼不凡了。現在他是化學博士,住華盛頓,與班上女同學賴維荔結成了神仙美眷。

那時我跟黃用也很親近。受了他的薰陶,我也寫了這樣一首詩:

 

贈某某女同學

 

你神秘得像窗外的夜色——

每當我向你的眸子凝視,

我看見的只是窗上的反射—

一對自己的思慕的眼。

 

我把這首詩拿給黃用、吳元潤、韓之慶、張英等同學看,他(她)們都搖頭說看不懂。結果我的大好詩人前途就被他們的一句話斷送掉了。

 

 

另外還有兩位運動健將。一位是郭博修,他是臺大田徑隊隊長,在省運會上創下不少記錄。畢業後他去美國留學,結果只留了一個多月就囘國了,又創下了留學時間最短的記錄。他的最後一項紀錄,至今還沒有被人打破。

他的興趣後來轉移到繪畫上去了。最初他爲英文中國郵報畫「臺灣小景」,每天一幀,很受讀者歡迎。「臺灣小景」下面的幾行英文就明,寫得異常幽默,則是我們系裏的敎授,富禮神父的手筆。郭博修後來在臺北市中山北路開畫廊。

另一位是張少珩,他是臺大拳擊社社長。在我當上臺大話劇團團長之後,我邀他在「陋巷之春」劇中擔任一角,他也演得有板有眼。我記得我在節目單上的演員介紹欄下是這樣介紹他的:「張少珩,外文系二年級高材生,嗜好是拳擊。不過在台下的同學儘可放心,這不是立體話劇,他不會從台上打到台下來的。」

同一張節目單上也介紹了另外一位外文系同學:「小畢,眞實姓名不詳,嗜好是跑女生宿舍,可惜常悵悵而出。

後來訓導長張研田敎授讀到這則介紹,感到大惑不解,特别把我叫到他辦公室去問話。他問我:

「這是怎麼囘事呢?這位小畢既然跟你同班,還跟你同台演戲,你就連他的姓名都不知道嗎?就算不知道,你難道不會問他一聲嗎?」

這時我才向訓導長解釋,我雖然知道小畢的姓名,但是不敢在節目單上透露,爲的是怕他的父母知道。小畢的父母管敎很嚴,不准他演戲,也不准他交女朋友,結果他兩件事都做了。

 

 

提起交女朋友,在四十年代的臺大這是件難事。那時候,全校男生與女生的比例大槪是十與一之比,是一個僧多粥少的局面。在這種局面下,不但小畢經常從女生宿舍悵悵而出,而且我們每個男同學都有同樣的痛苦經驗。儘管大環境是如此,當年的外文系卻並未受到影響—它依然保持着它固有的陰盛陽衰的特色。在我們那一屆,女生大約佔了百分之六十。這樣一來,名列前茅的就多屬女生了。

持四年總分最高紀錄的是王貞貞,她的情况相當特殊—她讀完一年級就結婚了。在結婚以前她還不怎麼樣,結婚以後反而每學期得了第一名,足見結婚是刺激學業的要素之一。畢業以後,她一直在家相夫敎子。

總分第二高的是楊蘊明。畢業以後,她一直在中央信託局購料處任職。

總分第三高的是一個男生。這個男生,糟糕,就是我自己。

在那個年代,出國深造是一種風氣。我們那一屆的同學之中,十之八九在畢業後,服完兵役都出了國。四年的外文敎育雖然把他們都造就成了「能言善道」的才俊,但是等他(她)們到了國外,他們才發覺光憑口才還無法生存,於是很多人又轉學別的科目去了。據我所知,我們同學中在國外轉修圖書館學的人數很多。

但是有兩位男同學却不屈不撓的繼績鑽研英美文學,最後取得了很大的成就。他們就是現在國內的名敎授—胡耀恆和金陵兩位。胡耀恆是班上最認眞求學的同學之一。每次上課,他都要搶第一排的座位,以便專心聽課。不像我老是搶最後一排的座位,以便逍遙於敎授們老花眼的視力之外。

胡耀恆抄筆記的速度可說是驚人的—敎授講的任何一句話,包括玩笑話,他都能記錄下來。譬如說臺靜農敎授在講授中國文學史時提到墨子。他說:「墨子打赤腳步行到各國去宣揚他的非攻哲學。他每天要走幾十里路,我看他的腳下的老繭一定有三寸厚。」後來我翻閱胡耀恆的筆記,上面果然寫着:「墨子赤足步行至各國宣揚非攻,日行數十里,足下老繭厚達三寸。」到了考試的時候,他也把三寸老繭寫進去了。

由於他的筆記抄得好,每到考試之前,他的筆記就成了搶手貨了。可是一本筆記怎麼能應付班上一百多個同學呢?於是賴維荔,吳寧理,宋才陞她們就建議,不如爲全班同學開一個複習講座吧。這個建議得到全班同學的附議,胡耀恆就這樣開起講座來了。等他開起講座以後,我們才發現他講起課來比一些敎授本人講課還要更好聽些—敎授本人講課時班上總有人缺席,胡耀恆講課時就無人缺課了,這就是一個證明。胡耀恆在學生時代就能如此「叫座」,這就難怪他後來會成為名敎授了。

胡耀恆傳授課業的熱忱,也是值得稱道的。他傳授時絕對是「傾囊相授」,不爲自己保留一手,所以我們聽了他的講座,個個都能考八十分以上,而他自己反而只考七十九分。

這些就是我所知道的,被一般人認作是培養作家的溫床的四十年代的外文系了。每次我想起這個「溫」床,我心裏都會升起一股「溫」馨的感覺。

 

原刊於中央日報副刊(7655-6日)

 


英千里教授


英千里教授與郝繼隆神父(Father Albertus O'Hara, S.J., 左一)


夏濟安教授


曾約農教授


趙麗蓮教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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