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年12月7日董事會修訂
先生畢生獻身教育事業,曾任北平輔仁大學教授兼秘書長;民國卅八年來台後,擔任台灣大學教授兼外國語文學系主任。輔仁大學在台復校時,出任該校董事會董事長兼副校長。 先生於五十八年十月八日因病去世後,在台親友、家屬、暨台大、輔大兩校校友,感念 先生堅守教學崗位凡四十餘年,作育英才無數,為承續 先生獎掖後進之遺志,於六十一年七月一日設置「英千里先生獎學金」(以下簡稱本獎學金),以獎助台灣、輔仁兩大學品學兼優之青年,並訂定獎學金設置辦法如下﹕
一、本獎學金設置於國立台灣大學及私立輔仁大學。
二、本獎學金得接受專款專用之捐款,「英千里先生獎學金基金董事會」(以下簡稱本董事會)並得憑以為獎學金分配之調整。
三、本獎學金每年設置之名額,由本董事會視基金每年孳息之多寡及第二條專款專用之捐款情況,決定獎學金名額及金額。
四、本獎學金於每學年度第二學期一次發給。
五、申請資格
(一) 在校肄業滿一年,前一年所修各科學業成績全部及格,總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者;
(二) 操行成績列甲等或八十分以上者。
六、凡合於第五條各款之學生,可分別向所在學校索取申請表,檢附上學年學業、操行成績單,由校決定候選人,向本會推荐。經本董事會核定後,即將獎學金寄校轉發。
七、受獎學生收到獎學金後,應出具收據,由學校轉寄本董事會保存。
八、本獎學金得連續申請。
九、本辦法由本董事會訂定,修正時亦同。